网友提问 :你好,董秘。请问就2024年半年度业绩是否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2024-07-17 21:37:52

广日股份 (600894): 回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未出现上述情况,无需进行业绩预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4-07-17 2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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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
法定名称: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3年6月21日经广州市股份制试点企业联审小组“穗改股字[1993]24号”文和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穗外经贸业[1993]626号”文批准,由广州钢铁有限公司改组设立。公司于1993年12月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工商企业合粤穗字第00112号”。1996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10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27号”文批准,公司的股票于199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2年8月公司更名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以电梯整机制造、电梯零部件生产及物流服务为主业的电梯制造与服务企业。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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