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按《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通过提供持股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查询非报告期的股东数,请问要把相关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才能获取非报告期的股东数?
2022-09-06 14:44:17
长城军工 (60160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数。您可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ahccjg@ahccjg.com.cn邮箱,待公司核实后将信息发送至您邮箱。感谢您的关注!
2022-09-06 14: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