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强行划走聚龙股份3.6亿资金,直接导致聚龙股份退市,聚龙股份两千多员工和两万多中小投资者及其家庭支离破碎,请问贵司董事长有何感想?请问你有何感想?
2022-05-11 09:05:08
浙商银行 (601916):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一直以来,我行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和提供优质服务,以实现银企共赢。我行沈阳分行与相关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并依法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提起的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一审判决认定“案涉《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对原告聚龙金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上述《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后,原告聚龙金融履行合同义务,以其存单为JJKJ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后因JJKJ未能及时还款,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作为质权人就质押物行使权利扣划相应款项并无不当”。感谢您的理解。
2022-05-11 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