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目前贵司净资产4.56元,20日均价8.34元,按贵司定增方案,不出意外定增价预计在4.56元。考虑到定增方基本上为大股东,如果按这种定增方案反复操作几次,大股东的成本越来越低,严重侵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这种对大股东的利益输送是否违反证券法的公平公正?建议考虑一下中小股东的感受,及时修改定增方案,不要带头钻市场制度的漏洞。
2023-09-20 17:29:51
南京证券 (60199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等信息,请您参阅公司前期披露的本次发行方案等文件。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9-20 17: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