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亲切的董秘李女士,我在2月份提到过“今年趁着你们重组的工作还没完结,我真诚的建议,你们有关重组的备考审阅报表或者合并报表合并到2023年的1月31日,由于证监会要求一季报披露时间是4月1日到4月31日,你们完全可以在披露一季报时间,同时披露其内容,主要原因是你们的回复时常可能会超过2个月,有谁会希望再发生上一年的时间”,后来你们的操作着实看不懂,资料又过期了,那你们平移的意思何在,两年了,工作可还能胜任?谢谢
2023-04-06 17:11:17
海汽集团 (603069):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公司与中介机构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4-06 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