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您,问题如下
1、公司为何在2017年9月份授予860万股票的价格定在8.86元,相当于前一个交易日的半价,紧追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地板价?这个价格是不是太低了,在公司估计已经跌了那么多之后,还按照地板价授予。
2018-03-30 12:56:01
红蜻蜓 (60311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权激励(尤其是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原有股东(通过稀释股权的方式)出让部分利益,换取公司管理层完成设定的业绩指标,进而获取股价涨幅收益的行为。如果抛开公司业绩改善预期来看,当然不是“公平交易”。股民既希望公司管理层为公司业绩改善投入超出正常基准的心力,又不希望手中的股权被稀释,这一愿望值得被理解和尊重,却并不合适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出发点和动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规模在同业公司中较为保守,授予价格的确定和决策过程也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和A股公司的普遍做法。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8-03-30 12: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