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领导您好,请介绍公司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相关情况?

2021-10-29 15:13:00

镇洋发展 (603213): 回答: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一分别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和计名方式进行。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秘书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独立董事或者其他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②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③《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谢谢!

2021-10-29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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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4年12月21日,公司前身“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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