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问题2:晨丰科技监管函回复公告中,公司拟收购的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值12,940万元,增值率414.13%,拟收购的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值9,088.96万元,增值率83.65%。上述两家标的公司2022年至2023年发生过股权变更,请公司说明对比标的公司股权前次转让价格,说明本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价格是否公允?
2023-08-07 00:00:00
晨丰科技 (603685): 回答:答: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广星配售电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2022年3月,国盛销售以820万元的价格受让翱乐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广星配售电3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780.21万元,增值率为66.85%。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末,广星配售电尚未正式开始增量配电网建设,其未来预期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10,948.78万元的价格受让国盛销售持有的广星配售电8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999万元,增值率为414.1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广星配售电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系于2022年9月正式投运,目前广星配售电已对玻纤产业园及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西片区合计5.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家用电企业供电,且其开发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投入运营,2023年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广星配售电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因此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上述股权转让广星配售电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存在差异,主要系:资产评估机构结合广星配售电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及其在不同评估基准日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资产和负债相关情况,合理选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以客观、全面地反映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旺天新能源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2022年11月,华诺新能源以4,950万元(即按照实缴资本)的价格受让马放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该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原股东实际投资额为依据,低于旺天新能源账面净资产;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9,047.46万元的价格受让华诺新能源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88.96万元,增值率为83.65%。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旺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汇集新能源开发运营的“开发区城园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故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汇集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1)旺天新能源原股东马放较为年长,其家庭无意继续经营该公司;此外,丁闵及其管理团队较为熟悉该电站的基本情况且具备经营该风力电站的能力,故按照其实缴资本的价格转让旺天新能源100%的股权;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较高主要系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增值率较高。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2023-08-0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