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提出查询股东人数等相关信息的,能否向公司提供证券公司开具的持股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2022-06-28 16:18:32

雪龙集团 (60394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信息。公司保障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如您需要查询股东人数等相关信息,请提供个人持股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提供。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2-06-28 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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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
法定名称: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2月4日,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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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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