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批露:合并利润表 2016-2018年营业成本数据分别为:39058万元 42901万元 49896万元 营业收入数据分别为:120812万元 135232万元 157576万元,而 母公司利润表 2016-2018年营业成本数据分别为:40531万元 44720万元 50921万元 营业收入分别为:68024万元 75608万元 88051万元 为什么合并前的母公司营业成本比合并后的营业成本要高,而合并后的营收又大约是合并前母公司营收的2倍,请解释一下

2020-02-17 17:11:57

丸美股份 (603983): 回答:您好!公司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核算,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数据均已经会计师审计,谢谢!

2020-02-17 1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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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
法定名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4月2日,公司前身广州佳禾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从事各类型护肤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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