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本次发行前,领航投资、马越波分别持有公司10.52%、5.79%的股份,就发行人上市后减持股票意向作出承诺有哪些?

2021-01-19 14:36:00

迎丰股份 (605055): 回答:领航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领航投资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领航投资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领航投资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领航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领航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但领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领航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马越波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马越波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马越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可减持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马越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但马越波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马越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谢谢!

2021-01-19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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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2008年8月2日,公司前身绍兴县迎丰纺织有限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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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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