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换股吸收合并预案》提到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根据2023年杭州汽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分别增值77%、72%。而杭汽轮上市后大部分资产没有重新评估,还是按照20多年前的价格计算的资产,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请问在杭汽轮B资产评估、审计完成后,资产增值部分如何体现到最终的《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
2024-11-19 16:22:31
杭汽轮B (200771):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往市场案例情况,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易中的换股价格,综合考虑A股和B股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估值水平、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后续相关中介机构将出具A股和B股公司的估值报告,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4-11-26 11: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