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大股东整体承接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从方向上看是好的,但是从往年看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全是吃亏(如蝶泉湾、收购大通新材剩余股份、购买力神电池风险投资份额等),这次如何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散户的利益? 另外仅从财报看,地产板块资产超百亿,净资产也有几十亿,还不包括如果公正评估理应的增值,如创富大厦、金星园等项目的自持房产、启辰中心等,大股东有这个资金实力吗——众所周知,他这些年日子并不好过。

2024-08-23 16:33:23

冠城新材 (600067): 回答:您好,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具体交易价格将依据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交易标的资产价值评估后,由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以确保公允。感谢您的关注。

2024-08-23 16: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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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由原福州市水表厂于1986年11月16日发起设立,1988年2月以其净资产折国家股2.350万股、法人股0.25万股及公众股0.20万股,同年5月增发法人股0.5万股及公众股0.5万股,1993年2月将股票由每股100元拆细为1元,经同年3月5月两次送、配股及12月分立、合并后,上市时总股本达5185.53万股,其公众股1357.53万股1997年5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内部职工股1908.06万股暂不上市流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漆包线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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