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贵公司重组报告书,至少截止2020年,人事管理服务由贵司“代缴社保及公积金”,请问是贵司还是客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如为客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相关义务并为其缴纳社保的主体,贵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就代缴五险一金是否有违上述法律规定?
2.如为贵司,该项业务与人才派遣或外包有何区别,为何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2023-11-22 14:37:35
外服控股 (60066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各项业务定义请参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主要业务及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2023-11-22 14: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