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事长说构建“第二成长曲线”,那么就应该对未来三年业绩做出承诺,做不到补偿。
如果未做到成长,是否可以说是欺骗广大投资者?
如果未做到成长,是否可以说是欺骗广大投资者?
2024-05-16 15:16:00
上海机电 (600835): 回答:首先,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上海集优主要从事工业紧固件、汽车紧固件、工具、叶片与轴承等工业基础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凭借丰富的产品种类,以及较大的经营规模,上海集优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工业基础件产业集团之一。2023年度上海集优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约人民币95.85亿元,2023年末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约人民币43.48亿元。本次交易中,上海集优100%股权评估值约人民币53.18亿元,较上海集优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增值约人民币9.70亿元,增值率为22.31%。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上海集优100%股权交易对价与评估值保持一致,最终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次,本次交易不设置业绩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机电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无须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及相关配套法规要求设置业绩承诺。本次交易的条款设置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最后,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开拓“第二成长曲线”,提升股东回报。本次交易是公司响应政策号召,推动高质量发展而采取的战略性举措。通过本次交易,上海机电将在第一产业保持健康稳步发展的同时,构建立足“专精特新”、产品和市场多元协同的“第二成长曲线”;主营业务从房地产、工商业为主的客户市场,进一步拓宽补强至更有增长前景的服务国家战略、进口替代的新能源、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轨道交通、医疗器械等市场的工业基础件、关键零部件领域,拓展多元化业务,促进市场协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大幅提升、盈利能力有效增强,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具备合理性。
2024-05-16 15: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