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激励没有股份的核心人员,但公司的股权激励,总共725万股,暂留75万股,剩余650万股中,董事长和前总经理占了150万股,董事长及前总经理是公司实控人,本身就有自我激励效用了,完全可以更多用于激励核心骨干人员,请问董秘这种安排的合理性和考量角度?
2024-09-26 13:23:00
中科飞测 (68836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关键管理岗位,都属于公司重要管理者,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参与激励计划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024-09-26 14: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