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018年7月2日投资者问“你司控股股东英达钢构所持股份发生被司法拍卖、划转或其他控制人变更情形之后,英达钢构及冯文杰是否仍需要继续履行补偿业绩?”,你司答“2015年公司与英达钢构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英达钢构按照协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依其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前提”,与《提示性公告》(2019-054)引述《监管指引第4号》内容矛盾,结合《利润补偿协议》请明确回答控制权变更如何落实业绩补偿?
2019-07-11 09:35:49
斯太退 (000760): 回答:您好,公司将根据拍卖后续进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谢谢。
2019-07-26 16:47:23